江苏开展首批安全生产巡查 向苏州淮安泰州反馈意见
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巡查的决策部署,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,8月1日至31日,省第一、二、三安全生产巡查组对苏州、淮安和泰州市开展安全生产巡查。9月9日,巡查组向三市反馈了巡查意见,同时移交了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问题清单和重大风险隐患清单。
巡查期间,苏州、淮安和泰州3市积极配合省安全生产巡查组开展工作,按照边查边改、即知即改的要求,对巡查组发现的隐患问题立即责成相关部门单位抓好整改落实,认真核实办理巡查组交办的安全生产信访问题,依法依规严肃查处。 巡查认为,3个市近年来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、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部署要求,取得了一定成效。但各有关地方仍然存在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视不够等问题。
苏州市存在的主要问题有:安全发展理念树立得还不够牢固;部门监管责任落实还不够到位;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还未形成合力;风险隐患排查治理还不够深入。
淮安市存在的主要问题有:高质量发展理念树立不够牢固;落实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的工作举措不够到位;安全生产保障能力不够强;重大风险隐患治理不够有力。
泰州市存在的主要问题有: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决策部署存在迟缓和不到位情况;一些源头性、基础性隐患整治不彻底;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欠账较多;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办法不多。
巡查强调,3市党委政府要认真落实《江苏省安全生产巡查方案(试行)》要求,对照巡查意见抓紧研究制定并上报整改方案,坚持立行立改、举一反三,切实抓好整改落实。特别是对巡查组移交的"两个清单",要认真整改落实,严肃追究责任。整改工作方案和落实进展情况,要及时向社会公开,努力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。